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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认真贯彻执行《处方管理办法》,切实加强和规范处方、病历质量管理,提高处方质量,促进合理用药,保障医疗安全,保证全市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。2008年11月4—6日,市卫生局组织10位市级专家对全市12家医院的22000份处方、660份病历进行了评审。
今年初,在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工作基础上,市卫生局下发了《关于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质量评审活动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做好2008年医疗机构处方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石嘴山市卫生局2008年医疗机构处方评审工作实施方案》,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处方、病历质量评审工作;制定了处方评审标准,随机抽取了市第一人民医院、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0家二级医院的门诊、住院处方各1000份,住院病历各60份;抽取了市河滨医院、宁煤总医院白芨沟医院2家一级医院的的门诊、住院处方各500份,住院病历各30份。
通过专家组对处方质量评审认为:全市各医疗机构在原有质控管理的基础上,按照《处方管理办法》查找不足,积极整改,不断完善了处方点评制度、麻醉、精神药品处方评价细则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、合理用药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;开展了处方点评,不定期地公示合格处方和不合格处方,对不规范处方医师进行处罚。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,大部分处方符合书写标准要求,处方质量管理得到加强,整体管理水平较前显著提升。
专家组对处方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:
一是要严格执行《处方管理办法》,规范处方书写,杜绝处方前记、正文、后记缺项,处方药名必须使用通用名,必须准确、规范书写药品剂型、规格、用法、用量。
二是处方严禁超过五种药品,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,门诊和住院处方必须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.
三是对存在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的处方,药房必须拒绝调配。对选药不合理,存在用药禁忌或与临床特殊病理、生理状况相对峙的用药,药房必须提出修改建议。
四是对使用抗菌药物不规范的处方,药房禁止调配,严禁无指征用药,对无指征用药药房必须提出修改建议。
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,增强广大医务人员执行《处方管理办法》意识,强化规范执业行为,确保处方质量,提高合理用药水平,保障医疗安全。 |